本招商项目为日月广场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招商人为海口日月广场,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诚邀对食堂承包经营有服务管理经验的承包商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日月广场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8号,海南省政府的对面。占地面积约16万㎡,建筑面积约49万㎡。
招商项目位于日月广场水瓶座负一层,食堂总面积约2100㎡。其中厨房面积约300㎡;5个特色档口,面积共约150㎡;大厅面积约1200㎡;洗碗间面积约102㎡;办公室面积约40㎡;库房面积约70㎡。设有员工就餐位450个(桌子118张,椅子385张,沙发24张),每餐可分2-4批次就餐,即单餐能够完全满足500人左右就餐。营业范围:仅限于食堂承包经营。
参加竞标的承包商在日月广场员工食堂对外承包项目的租金整体报价应不低于:¥3,500 元/月(不含水电、天然气)。
1 所有参与投标的承包商一定要有餐饮营业资质及三年以上关于中大规模的公司、学校、医院、政府事业单位等用餐人员规模在400人左右的食堂经营管理经验,并要求承包商在报名参与本次项目的同时有正在经营的食堂承包项目。承包商须提交营业资质(营业范围需含:餐饮服务、食堂管理、餐饮管理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目前正在承接相关食堂承包项目的依据等相关资料;
2 承包商对食堂日常经营管理,须依照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法及行业相关法律和法规标准执行,必须参照日月广场《食堂监督管理及考核办法》,接受日月广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考核;
3承包商须配合我司员工关爱及保障节假日员工加餐福利、活动送餐等工作,费用由我司承担;
4 承包商须保障我司正式员工的就餐优惠福利,正式员工凭日月广场饭卡按现行员工价标准执行或通过折扣优惠措施(原则对内部员工售价毛利率控制在25%以内);
5 我司前期投入的相关设备交于承包商进行日常使用及维护,承包商自负盈亏(含人工、食品原材料、水电、燃气等经营成本),所有档口自行经营,不得转让;
6 承包商一定要具有协调消防等管理部门的能力,配合完成商场各项管理工作。承包商需自行完成政府主管部门项目报批,如遇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整改,承包商需无条件配合,如未能解决则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7 所有参与投标的承包商需在开标评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块钱,若中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确认中标后承包商单方面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中标,保证金将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还;
8 承包商需在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承包商必须3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15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承包商应给予日月广场在册员工10%的现金充值优惠,并支持员工使用福利购物卡(嗨购卡)消费,承包商承担福利购物卡(嗨购卡)面额5%的手续费;
10 因公司整体经营战略调整,需对租赁面积场地做调整,合作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涉及租赁面积的变更导致费用发生明显的变化,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1 后期若发现中标承包商不符合以上要求,则招商方有权收回日月广场员工食堂承包商招商项目租赁权以及其中承包商已经投入的设备和装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后期经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招商方有权无责取消合同并采取相关处罚措施;
报名所需要的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简介;合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