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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第一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 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方案
更新时间  2024-02-26 来源:菜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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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峨眉山市第一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 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方案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的品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14]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一小学校2018-20189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非常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成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3)评标小组:由教师代表1人(从领导小组教师代表中随机抽取)、家长代表1人(从领导小组家长代表中随机抽取)、食堂代表1人、行政代表1人(从领导小组行政代表(黄成志除外)中随机抽取)、纪检员1人组成5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食材一定要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仔细的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具体实际的要求为:

      1.大米一定要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一定要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安全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一定要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一定要有“QS”食品安全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一定要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一小学校2018-2019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第一次公告:8月17-21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及学校微信公众号。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22-26日。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5日下午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报名,过时不在办理。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不再接受投标。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营业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做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不是满足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价格(不能低于零售价的10%)等情况投票,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