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食品安全关键环节13年餐饮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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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合同_
更新时间  2024-03-02 来源:菜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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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押金: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叁万元(¥30000元)。如乙方不存在违约情形,此保证金在乙方退场日不计息归还。

      2、食堂及周边区域为乙方卫生包干区域,乙方一定要保持该区域的整洁卫生,甲方进行不按时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罚款200元/次,若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除按卫生检查部门处理意见承担全部责任外,另罚乙方2000元/次;

      3、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卫生设施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安全风险隐患等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每次警告后未按要求和限期进行整改将酌情处以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罚款。如因乙方问题造成电路受损、火灾等情况,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5、乙方可在食堂开设小卖部,开设小卖部所需手续由乙方办理,如与行政部门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小卖部一定要保证货源正规,如发现假货、过期物品等,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赔偿。

      6、乙方如出现没办法保证民工的伙食及开水供应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甲方将施工现场项目部工程民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真实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5、食堂内做好防“四害”工作,达到卫生标准。食堂废水应有合理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6、负责食堂食品和周围环境的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和环境卫生;切实做好饮食的安全工作,若发生中毒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诚信经营,服务民工,保证民工的饭菜质量和价格水平;

      1、食堂所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不包括工人蒸饭箱用电、工人开水炉所用电及室外工人洗漱所用自来水),每月10日与项目部结算,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价格收取,并按用电量比例承担线损电量,用量均以表计为准。垃圾清运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括生活区垃圾)。

      7、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间出现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甲方将对乙方按真实的情况给予罚款,乙方受到不法伤害,甲方给予保护。

      8、乙方保证食堂菜价合理,如发现异常由甲方介入调查,在保证乙方合理的利润下,由甲方进行定价,并对乙方处以超出合理价格收入的10倍罚款。

      1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乙方退场后自动失效。

      4、乙方对所经营的食品、餐具的卫生负全部责任,若发生食物变质、食品中毒等情况,乙方除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发现变质、变味食品销售,每次罚款2000元,发现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若出现食物中毒,每次罚款5000元,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2、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需上墙明示;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健康证和卫生上岗证上岗。认真学习和熟悉食堂管理制度和各类卫生制度,并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堂内应整齐清洁,食物盛器应有生熟标记,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餐具要严格消毒。食堂加工现场的洗涤池应做到疏菜、荤菜和餐具的分开清洗,防止食品污染。

      1、自备厨房操作间的桌、椅、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和食堂设施中的柴油灶、消毒柜、冰柜、冰箱等经营设备,保证能供应民工不少200以上人的伙食工作;蒸饭箱、开水箱由甲方提供,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每天开水供应时间不可以少于6小时(5:00~8:00,18: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