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食品安全关键环节13年餐饮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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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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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4-03-24 来源:特色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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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接收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购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内容为派遣11名工作人员至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主要负责文秘、片区管理、司机等服务保障工作,为军休干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派遣数量:11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文秘1名、综合管理员2名、片区管理员7名、司机1名。

      (五)服务期限:本招标服务履约时间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协议期满前,深圳市军休管理服务中心对中标单位当期项目的履约情况做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由深圳市军休管理服务中心决定是否与中标单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但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

      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军休中心文秘日常工作,包括联络各部门、文稿校对、文件收发等日常辅助工作。

      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从事过政府单位文秘工作经验优先。

      工作职责:协助做好军休中心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采购项目文件资料管理、会议室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对接食堂等工作。

      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

      工作职责:负责军休所指定片区军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家访、院访、日常跟踪联系、做好军休干部日常活动的组织等相关工作。

      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日常办公软件操作,从事过社工或有老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工作责任心强,持有C1(含)以上驾驶证,有多年驾驶经验,熟悉深圳市道路。

      (一)中标单位须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由军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二)中标单位须负责派遣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为派遣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教育派遣的工作人员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军休中心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的工作人员。

      (三)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缴存及补充工伤保险的购买,并负责办理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手续和发放保险补助金。

      (四)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军休中心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军休中心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种类。

      (五)工作时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年休假由军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六)服务责任:因派遣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军休中心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协助军休中心处理相应的赔偿事宜;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军休中心相关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中标单位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如中标单位挪用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军休中心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七)在服务过程中,中标单位所派驻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军休中心的指挥和管理,军休中心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八)中标单位需签订保密协议,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一)中标单位必须承诺按照与军休中心约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派遣的工作人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否则,军休中心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如扣除不足,军休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二)中标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派遣、调换劳务人员须得到军休中心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资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四)中标单位须配合军休中心妥善处置因更换劳务派遣公司导致的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合同改签等相关事宜。

      (五)中标单位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及个人。否则,军休中心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六)本招标服务履约时间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协议期满前,深圳市军休管理服务中心对中标单位当期项目的履约情况做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由深圳市军休管理服务中心决定是不是与中标单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两次,但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不允许超出36个月。

      (一)投标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人力资源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可自拟,模板见附件1)。

      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415室。联系人:管小姐,联系电线。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材料1-6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20年12月9日下午5:00前(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送至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3097号洪涛大厦 415室(不接受邮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管小姐,82234604。

      主办单位将于投标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通过综合评分法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深圳退伍军人事务局网站”()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