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给食堂所需的电源和水源,电费由甲方担任装置电表计量,水费依照现场进行测定,乙方按实践使用度数每月准时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1、乙方担任对食堂全部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查看,并供给身体查看合格表或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承受甲方监督办理,恪守甲方拟定的规章制度,全部服务于甲方施工现场的施工办理需求。
2、施工期间,甲方项目部办理人员就餐人数以每天实践就餐人数为准(费用由乙方承当)。
3、食堂的运营场所厨房、库房、就餐场所,均由乙方自行租借及承当全部费用。
承揽运营卫生、安全、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五万元整(元),承揽保证金交给时刻为承揽合同签定时。合同期满假如没有违约职责,如数返还保证金(工程主体封顶时返还,不计利息)。
沪太路东侧商业广场工程由甲方承建施工,现因项目办理和施行工程人员就餐需求,甲方将工地食堂承揽给乙方运营,为了清晰两边权利义务联系,经洽谈一致,两边签定本承揽合同。
1、食堂承揽期限:依照施工合同约好,甲方担任施工的该工程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日期停止。
5、甲方有权进行全方位查看监督乙方的运营办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特别要避免食物中毒事端的产生,若产生相似事端,经卫生部门检查后承认系乙方职责则甲方有权追查乙方的职责,全部丢失均由乙方承当。
6、食堂运营过程中,乙方与任何一方产生对立及胶葛,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当对应的全部费用,与甲方无关。
因实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胶葛,两边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两边洽谈处理,若产生争议洽谈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请求裁定。
2、乙方严格执行《食物卫生法》恪守《食物卫生业工作人员守则》,保证厨房、就餐场所及食堂四周整齐、洁净,生熟食物依照类别存储放置,新鲜卫生,保证食堂卫生安全。
3、食堂运营办理由乙方担任,出售的饭菜价格合理,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工作中不得与就餐人员争持、咒骂、打架。
4、食堂的全部设备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在食堂随意乱接电线,更不得在活动板房中动用明火。
1、乙方在承揽期间,因食物卫生、价格、餐饮规范等方面遭到甲方项目部人员或施工班组人员投诉三次以上的,甲方能够免除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合同。
2、乙方在承揽期间违背本合同约好,或不承受甲方的监督办理的,甲方能够免除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