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关后勤办理的需求,拟对我办机关职工食堂进行对外承揽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运营机关食堂或餐饮才能的法人或自然人。有三年以上阅历、经历者榜首先考虑(应供给与原件核对没有过错的和相关单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二)竞聘人在以往餐饮运营中没有一点食物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
(三)恪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签定的合同协议,承受机关干部职工对食堂饭菜、服务的质量的评价。
(二)食物卫生、食物收购、花色品种、饭菜质量等,按有关要求在合同中清晰。
三、承揽运营期限壹年(含试用期2个月)。往后依据运营、服务状况,两边洽谈可续签。
四、有意竞聘者,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相关从业证件、承揽机关食堂工作方案等材料(复印件均为一份),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科(105室)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时刻为2015年8月25日止。
五、本次竞聘以调查应聘人的工作实绩为要点,经过机关安排的暂时评委团体调查,并在机关内部(含财政局和代管单位)经过恰当方法揭露测评,择优确认承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