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商场监督管理局(厅),直辖市住宅和城乡建造(管)委、商场监督管理局(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造兵团住宅和城乡建造局、商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从相等、自愿、公平缓诚实信用的准则,两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一起达到如下协议: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依据前述方案日期核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合同价格方法为总价合同,除依据合同约好的在工程施行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金钱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含两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弥补和修正,归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许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项目批阅手续、筹措工程建造资金并依照合同约好的期限和方法付出合同价款。
2. 承揽人许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好安排完结工程的规划、收购和施工等作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点职责期及保修期内承当对应的工程修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