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安办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决定从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海南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结合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排查、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明显问题,针对性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校园食品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三防设施不到位等明显问题,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进学校按照《海南省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指南》要求开展食堂新建和改扩建。要求学校严格对照各类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探索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防治鼠(虫)类等有害生物。强化入校外卖餐食安全管理,严防出现外卖落地交接等管理不到位现象。
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
三是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完整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四是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学校食堂准入,督促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有效地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加大违反法律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五是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六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各级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