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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现将《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工作要求,以“四抓四提”作风建设为统领,把握落实“两个责任”主线,坚持法治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提升企业管理、风险防控、社会共治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总局60号令要求,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等单位配全用好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持续使用“山餐安”系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线上培训考核。督促指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二)推动包保责任落实。加强业务指导,配合推动四级党政干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包保责任。
(三)坚持法治监管。梳理完善市场监管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项清单。按照省局制定的《连锁餐饮服务企业体系检查指南》,督促连锁餐饮总部落实“六统一”要求。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区域标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防控要求》,指导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强化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继续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持续推广使用“外卖封签”。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四)深化信用监管。全方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做到应评尽评,督促依规定频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及时落实好省局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探索实行信用分级监管。
(五)推行智慧监管。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应用,开展线上巡查,督促问题整改,形成监管闭环。以学校食堂为重点,接着使用省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
(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推进“‘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活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规定要求,推行色标管理,推广明厨亮灶,建设“清洁厨房”。落实“六项标准”,推动小餐饮规范提升。持续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提升,年底前每个区(市)至少规范1个。
(七)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中高考、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连锁餐饮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对校外供餐单位及向学校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的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八)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完善量化分级评定,推行“笑脸笑到店外”,引导群众“寻找笑脸就餐”。持续推广“红黑榜”,积极探索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信息逐步有序开放,提高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不断的提高餐饮服务的品质安全水平。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80%、养老院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单位60%达到“清洁厨房”要求。
1.开展“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落实“五净”等五个方面23条规定要求,建设“清洁厨房”;
8.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融合监管,每季度开展订单量和差评量前十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项检查;
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常态化落实“每周自查、季度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制度,指导区(市)每季度完成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供餐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
3.市局在3月底前和10月底前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春秋季开学飞行检查。
5.持续在学校食堂、校外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等三类重点业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实施全程追溯。
6.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及舆情事件。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95%以上。
1.6-9月份,落实好省局“山餐安”系统培训考核内容,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6月底前持证餐饮单位培训考核覆盖率达到60%,年底前达到95%以上;
2.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企业等单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的指导,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发现总结基层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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