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国家旅游局发布2008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
2008年,全国星级饭店的经营情况良好。全年营业收入总额为1762.01亿元,比上年增加114.98亿元,增长7.0%;上缴营业税118.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14099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为5686座,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40.3%;集体饭店为872座,占6.2%;港澳台投资饭店为339座,占2.4%;外商投资饭店为222座,占1.6%。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占全部饭店的50.5%。此外,联营、股份制、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6980座,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49.5%。
从客房间数来看,在全国星级饭店拥有的159.14万间客房中,国有饭店共有65.46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1.1%;集体饭店共有7.98万间客房,占5.0%;港澳台投资饭店共有7.30万间客房,占4.6%;外商投资饭店共有4.86万间,占3.1%。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占全部饭店客房的53.8%。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共有73.54万间,占全部饭店客房数的46.2%。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129座,共有8.8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5.6%;(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558座,共有20.48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2.9%;(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1135座,共有27.17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7.1%;(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4206座,共有57.0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5.8%;(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8071座,共有45.59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8.6%。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1)五星级饭店432座,共有15.69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9.9%;(2)四星级饭店1821座,共有36.96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3.2%;(3)三星级饭店5712座,共有64.7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0.7%;(4)二星级饭店5616座,共有39.15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24.6%;(5)一星级饭店518座,共有2.6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7%。
(一)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座数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1126座;(2)浙江1118座;(3)云南904座;(4)江苏895座;(5)北京836座;(6)山东810座;(7)湖北597座;(8)湖南569座;(9)辽宁551座;(10)四川532座。
(二)按拥有星级饭店的客房间数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北京13.41万间;(2)浙江13.41万间;(3)广东12.73万间;(4)山东9.99万间;(5)江苏9.69万间;(6)云南7.71万间;(7)辽宁6.15万间;(8)上海6.13万间;(9)湖南5.97万间;(10)河南5.79万间。
2008年,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8.30%,比上年下降2.66个百分点。其中:五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7.27%;四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9.89%;三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8.47%;二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7.19%;一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0.97%。
2008年,在全国14099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58.23%,比上年下降2.19个百分点;集体饭店56.63%,比上年下降1.61个百分点;股份合作饭店60.82%,比上年上升0.27个百分点;联营饭店57.87%,比上年下降1.07个百分点;有限责任饭店58.46%,比上年下降2.90个百分点;股份有限饭店59.92%,比上年下降1.91个百分点;私营饭店57.89%,比上年下降1.46百分点;其他内资饭店59.49%,比上年下降2.13个百分点;港澳台投资饭店57.65%,比上年下降7.69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57.84%,比上年下降8.03个百分点。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7.66%,比上年下降5.86个百分点;(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6.79%,比上年下降5.83个百分点;(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9.77%,比上年下降4.02个百分点;(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9.52%,比上年下降1.70个百分点;(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6.80%,比上年下降1.10个百分点。
2008年,按客房出租率高低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湖南72.58%;(2)江西65.97%;(3)宁夏65.97%;(4)河南64.53%;(5)山东64.34%;(6)辽宁62.73%;(7)贵州62.41%;(8)浙江62.03%;(9)陕西61.76%;(10)山西61.40%。
2008年,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为1762.01亿元,比上年增加114.98亿元,增长7.0%。
2008年,国有饭店营业收入692.81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39.3%;集体饭店营业收入66.12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3.8%;股份合作饭店营业收入33.83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1.9%;联营饭店营业收入12.17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0.7%;有限责任饭店营业收入398.51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22.6%;股份有限饭店营业收入98.51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5.6%;私营饭店营业收入161.03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9.1%;其他内资饭店营业收入46.42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2.6%;港澳台投资饭店营业收入144.22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8.2%;外商投资营业收入108.40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6.2%。
2008年,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星级饭店年营业收入227.96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12.9%;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56.80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20.2%;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50.44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19.9%;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495.97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28.1%;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年营业收入330.84亿元,占据营业收入总额的18.8%。
2008年,按营业收入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如下:(1)北京267.64亿元;(2)浙江186.68亿元;(3)上海154.59亿元;(4)广东省144.51亿元;(5)江苏135.53亿元;(6)山东127.69亿元;(7)辽宁63.20亿元;(8)云南47.15亿元;(9)福建46.29亿元;(10)河南45.87亿元。
2008年,全国星级饭店共上缴营业税金118.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国有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2.0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35.5%;集体企业饭店上缴营业税金4.3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3.7%;股份合作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8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6%;联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20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0%;有限责任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1.8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6.9%;股份有限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73亿元,占上缴总额的5.7%;私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1.15亿元,占上缴总额的9.4%;其他内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9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5%;港澳台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9.1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7.8%;外商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98亿元,占上缴总额的5.9%。
(二)按规模划分: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5.5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3.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3.1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9.6%;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2.4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9.0%;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32.7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7.7%;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4.4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0.6%。
(三)按地区划分:上缴营业税金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广东25.51亿元;(2)北京13.72亿元;(3)浙江10.89亿元;(4)上海8.05亿元;(5)江苏7.37亿元;(6)山东6.83亿元;(7)辽宁5.97亿元;(8)福建3.44亿元;(9)云南2.98亿元;(10)湖南2.85亿元。
2008年,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0.56万元/人,比上年增加0.69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十名的地区是:(1)上海19.51万元/人;(2)北京18.99万元/人;(3)河南15.21万元/人;(4)青海14.12万元/人;(5)浙江12.66万元/人;(6)江苏12.35万元/人;(7)天津11.76万元/人;(8)山东11.28万元/人;(9)海南11.01万元/人;(10)山西10.81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