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是甲乙两边就甲方作业区域内的食堂服务进行的补充协议。甲乙两边本着相等、洽谈的准则,达到如下协议:
1. 食堂服务内容有供给三餐,依据职工的需求供给餐点调配、口味调整及出菜时刻的恰当调整。
2. 食堂服务时刻为作业日的早、中、晚餐及休息时刻时段,在特别情况下可以精确的经过甲方需求调整。
3. 食堂服务的质量规范为健康、养分、卫生、安全和契合甲方对文化传统等要求。供给食物的成品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更低糟蹋。
2. 甲方确保每月付出的合同金额不能低于合同额,如低于合同额则乙方有权暂停服务。
1. 两边经洽谈一致可改变本协议悉数或部分内容,改变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定并依照本协议的程序进行批阅和报备。
2. 两边自愿洽谈免除本协议的,应当在免除前提早经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将两边已实行的责任做到没有一点胶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