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保税区诚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堂承包商在张家港市杨舍镇政务服务大厅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苏州市首张以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承包商)为经营主体的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办理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一项食品经营许可制度创新,也是对逐步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一项重大举措。
根据《实施条例》规定,承包经营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对食品安全负责。集中用餐单位理应当督促承包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管理责任。
近年来,张家港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逐步好转,食品安全管理上的水准逐步提升,但部分承包制学校食堂仍存在着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职责不清、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欠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缺乏持续性等问题。
目前,张家港市所有高中和中等专业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市场化比较普遍,承包单位(餐饮服务管理公司)虽然长期在学校食堂从业更具专业性,但同时承包模式也存在市场化后逐利性和保障学生健康之间的矛盾。承包方经营食堂的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因此有可能会出现为降低材料成本而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有可能会出现为降低管理成本而放松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有个别的承包方,在没有相关资质条件、没有一点管理经验的情况下,来承包学校食堂。这些行为都对学校食品安全埋下了较大隐患。
为了强化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堂承包经营行为,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充分沟通后,决定在张家港市开展教育局直属学校以承包单位(餐饮服务管理公司)办理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试点工作。督促食堂承包单位(餐饮服务管理公司)严格遵守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张家港市餐饮服务管理公司(承包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除了要保证承包食堂的设施设备和流程布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建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许可要求外,还需要非常做到以下几点。
2,使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追溯系统。建立食品采购、配送电子管理台帐,内容有:供货商信息和产品采购信息;配送点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配送食品的品种)等。能出具《苏州市食用农产品统一销售凭证》,有效使用食用农产品追溯“苏源e码通”“苏食惠”等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和追溯效率。
3,实现承包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后厨加工、后厨环境等信息利用互联网客户端向家长、学校和监管部门公示,逐步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
4,配备与配送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以快检为主要手段,重点对统一采购的生鲜食品原料与非预包装食品进行仔细的检测,有条件的配置常规检验设备设施。
5,承包商要在学校食堂设置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场所与设备设施。为所属承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供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培训。
接下来,首批4家学校11个学校食堂承包商将作为试点,领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时政专稿】